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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

时间:2014-03-01 00:38来源:福州律师网 作者:杨夏冬律师 点击:

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在2014年1月份发布的如下官方数据:
2013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1184.2元
2013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51.2元

2013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816.4元
2013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92.7元


以上数据来源于2014年1月份的福建两会数据与福建省统计局在2014年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。
可以得出:
2014年度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:
一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.4元/年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84.2元/年;
二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092.7元/年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51.2元/年;

该数据可以作为2014年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的计算标准,建议律师采用。虽然福建省公安厅未正式公布该数据,但是基本金额可以推算是一样的。
仅参考!

转自:福州法律咨询

(责任编辑:admin)
 
杨夏冬律师_律师图片

杨夏冬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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