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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劳动仲裁立案手续与需要证据材料

时间:2014-02-05 21:54来源:福州律师网 作者:福州律师杨夏冬 点击:

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有:劳动合同、名片、工资清单(需要体现付款人名称),用人单位登记信息(委托福州工商查档律师到工商局调取)、工作牌、工作服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、应聘通知书、打卡记录、会议记录、签到记录等等。

 

 

1、名片需要是公司统一印制的,有公司的名称,员工姓名与职务体现,可以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。

2、劳动合同是主要的证据材料,也是最重要的,但是有的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或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没有一份给员工,导致员工举证较为困难。

3、工资清单,也就是银行的流水明细表,这个可以证明员工在用人单位每月领取的工资数额,作为计算双倍工资、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,因此在仲裁案件中必须作为证据提交一份。但是银行流水明细表要能够体现工资还有工资的付款方是谁,这样才能够充分证明。

4、工作牌必须有统一的公司名称,最好是有盖公章的工作牌,工作服也是要公司统一配制的,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。

5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,有的会发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,这个可以作为被违法解除的良好证据。

6、应聘通知书是证明入职的相关材料,也可以证明入职时间,是计算未支付工资或经济补偿金、工作年限的重要证据材料。

7、打卡记录,可以证明员工按时上下班,无迟到的情况。

资料来源福州律师网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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